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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眼的不只是房地产炫富广告-地产广告之现状
“见证奢华”、“新奢宅,彰显财富拥有者的非凡品位”……当买不起房成为大多数人苦恼时,如此铺天盖地的广告用词显得格外刺眼。日前,北京市长王岐山在北京市政协召开的“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问题研讨会”上表示,房地产广告词中反复出现的“至尊”、“豪宅”、“顶级享受”等字眼严重影响了首都的和谐氛围。 房地产滥用炫富广告,实在算不上新闻,翻开各地报纸,类似广告太普遍了,而这次《中国青年报》强势关注,恐怕更多还在于王岐山市长注意到这个老问题,并作上述表态。可想见,王市长讲话后,北京有关部门应该有所行动,整顿过于刺眼的炫富广告,以维护首都的“和谐氛围”。 广告作为房地产营销的一个有力手段,精明的房地产商及其代理人运用它时,一定会做精密评估,即广告能在多大程度上帮助他们多快好省地赚钱。试想,如果类似“至尊豪宅”的广告在市场上毫无拉动力,追逐利润最大化的房地产商还会不断砸钱吗?换句话说,炫富广告能在当下甚嚣尘上,正是因为它迎合了相当部分消费者的喜好,这类消费者的脸谱大致如此:很有钱,但文化素质普遍较低,喜好排场与摆阔,不买对的只买贵的,在北京一出手就花现金买下数套天价豪宅的山西煤矿主是典型代表。 可以说,房地产商锁定的就是这批财富品质不高的消费群体,量身定做炫富广告,极大满足他们尊贵的消费快感后,房地产商赚得钵满盆满,也把房价不断推向虚高。只要这批暴发户习气浓厚的富裕群体还存在,还在房地产市场充当消费“主力”,房地产炫富广告也就有了继续滋生的土壤。 可以说,炫富广告是面放大镜,清晰照出房地产市场畸形的生态:不规范运用财富的消费者与不规范的房地产商犹如孪生兄弟,上下其手,各得其所,而把高房价带来的沉重压力推给广大百姓。 因此,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,炫富广告实质上不是广告发布的问题,而是一个社会问题,它直指先富群体的财富品质,凸显出转型期的一大痛点:贫富分化过于悬殊,不少富人奢侈挥霍,甚至为富不仁——这是刺痛人们、导致社会心理失衡的真正的罪魁祸首。 追问并调查这些被房地产商视为宠儿的富人的财富来源是否合法,并如何压缩他们非法暴富的空间,做到这点,才算抓住症结;而解决了这个问题,中国先富群体的财富品质也将得到提升,在此之下,炫富广告自然逐渐没了市场。(中国商报 修仰峰) 声明:以上设计文章仅供读者参考学习,版权属原作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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